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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快报 / 发布时间:2025-06-19 24次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文件要求,促进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和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现面向各区县(自治县)征集符合《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核定全市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和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1〕81号)文件要求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和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第六批)。

请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9日(星期三)18:00前,将会同所在区县(自治县)财政、税务部门核定后的名单(附件)、申请单位关于申请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政策的请示(盖章版)、申请单位法人证书(盖章版)3类材料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文件报送至邮箱527962601@qq.com,纸质版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法规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无相关机构。


附件:XX区县(自治县)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和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第六批)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郭培源,联系方式:1993608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