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结合我市情况,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企业要认真研究《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附件2),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制定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组建方案,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后再申报。
申报项目须为青岛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预期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符合省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范围。
二、支持方式
按照“省市联动、市场运作,集中资源、重点突破,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由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省级投资管理机构自有资金、市县财政资金(或国企资金)、社会化募资原则上按照1:1:2:2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对市重大科技项目予以“一对一”联动投资支持。鼓励项目企业和团队参与出资,项目企业和团队出资可作为社会化募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获得青岛市政府充分认可并承诺可以出资联动支持。
(二)按照社会化募资原则上不低于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出资2倍的要求,项目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社会化募资资金或自有资金出资作出相关承诺,并提供明确出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各区(市、功能区)可结合自身财力,作出是否出资承诺,作为区级财政资金(或国企资金)参与市县财政资金出资份额。
(四)项目申报企业须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做好“绿色门槛”制度自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
(五)项目申报企业、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填报
申报企业通过科技云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企业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个人账号,进入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工作台,依次点击:办事大厅-项目-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联动类)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企业审核通过后,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在选项中勾选二级主管部门)。申报企业须5月10日下午5:00前完成网上填报、资料上传。
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须经所在区(市、功能区)、市两级形式审查,按照市科技局电话通知线下报送盖章版项目申报书。接到市科技局通知后,申报企业下载线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打印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于5月15日下午5:00前送达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未接到市科技局电话通知的,不得线下报送申报书。
(二)区市审核
申报企业所在区(市、功能区)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线上退回重新填报。线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下午5:00。
审查通过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推荐函(附件3,红头文件格式)及“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4),有出资意向的提交出资承诺函。推荐函、意见表、出资承诺函加盖公章扫描PDF版于5月12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金宏网“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科技云平台技术支持 0531-51751080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532-85911342
六、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申报企业、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时间,提前完成项目前期沟通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二)请项目申报企业联系人登记移动电话通讯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
(三)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
3.推荐函(模版)
4.“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
5.股权联动项目申报有关情况说明
6.股权联动项目申报书(模版)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