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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快报 / 发布时间:2025-04-25 6次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人社发〔2025〕6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大数据局、总工会,各功能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党委网信办、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数据主管部门、总工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现将《日照市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日照市委网络安全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                日照市大数据局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照市总工会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日照市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4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育

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领域新职业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用3年时间培训数字技术工程师100人以上。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申报数字技术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举办数字技术市级研修项目,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等方式研修,培训数字产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职业院校与数字领域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开展数字技能提升行动

落实数字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指导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积极选用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教材课程,依托互联网平台开放共享数字培训资源,培养创新型、实用型数字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设置数字领域专业,开展数字技能人才工学一体化培养。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设置数字技能人才相关专业,每年培训数字高技能人才不少于30人,培训数字技能人才不少于100人。加强重点群体数字就业技能培训,发放数字职业(工种)培训券,力争每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围绕数字领域急需紧缺职业设立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数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对各类数字技能培训评价组织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帮扶,扩大数字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活动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促进数字人才引进交流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数字人才,组建核心攻关团队,解决我市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的“卡脖子”难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实施产业领军人才汇聚计划,优化工程遴选布局,支持数字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扶持政策,加大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培育,优化提升日照产业领军人才支持政策,精准对接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加强高端软件人才培养引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化产才融合机制创新,依托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平台载体和重大攻关项目,搭建“项目+人才”双轮驱动引才平台,吸引海内外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完善柔性引进机制和全周期服务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柔性引才专项计划给予支持,着力打造数字经济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聚焦企业数字人才招聘需求,利用好就业需求旺盛的引才窗口期和高校毕业生招聘黄金期,持续打造“逐日追梦·照亮未来”“百企访名校”等招才引智“金字招牌”,实施更具针对性、个性化的引才措施,助力企业引进数字人才。落实省政府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数字人才专项计划,做好相关专项计划申报审核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支持数字人才创新创业

支持数字领域小微企业、数字人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或“创业提振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提振贷”;符合条件的数字人才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高50万元的“创业提振贷”。(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职业院校吸收数字产业资源,建设一批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创新创业学院。鼓励数字人才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应用场景创新、模式创新,激发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支持现有数据标注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持续吸引有稳定接单能力的数据标注团队、企业入驻数据标注基地,提升业务接单能力,扩大业务需求,建强数据标注产业生态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强基提升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产业专精特新和瞪羚企业。探索建立服务专员、服务志愿者共同参与的“专家服务团”,实施数字经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播种”行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转化对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五、推动数字人才赋能产业发展

加快推动我市数字技术大规模普及应用,依托省数字化转型普及培训、数字专员培训等培训平台,开展数字化转型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数据标注相关学科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加大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公共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合作力度,到2027年,每年培育8000名以上数据标注相关人才。支持数据标注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吸纳在校生参加实习。支持职业院校积极申报省大数据人才培训基地和大数据实训基地,加快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各级党政机关推行首席数据代表(官)制度,在企业推行总数据师制度,推动机关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方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加强数字领域博士后平台建设,建立博士后订单式培养机制、高校流动站与数字企业联合培养机制等,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依托日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数字服务外包实训基地,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与实训,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发灵活用工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平台等数智产品,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举办数字职业能力竞赛活动

发挥“筑梦日照 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品牌效应,给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数字领域重点支持,突出以赛引项目、引团队、促创新,重点支持一批优秀创业企业类、创业团队类人选。在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中,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博士后参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数字领域赛道比赛,促进数字人才与产业项目对接落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日照市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数据安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数字职业竞赛项目,每届大赛数字领域竞赛项目不少于2项。举办日照市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强化数字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举办日照市网络安全大赛,加速数字安全人才储备和技术创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举办日照市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职工创新大赛,组织动员广大数字领域职工学技术、练技能、比本领。(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七、优化数字人才培养体系

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等新工科专业,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数字相关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数字化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主动承担产业创新导师选聘职责,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构建产学研融合育人机制,为培育数字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实践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技工院校对接产业需求,扩大数字技能人才招生规模,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培育数据产业相关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支持行业协会、企业园区、创新载体等开展数据标注领域培训研讨,每年开展不少于5次市级数据标注产业培训。鼓励数字企业加强数据人才培育,有效管理数据资源,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促进数据流通应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每年开展企业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评选认定,挖掘一批应用前景广阔、带动效应明显的优秀案例,并在国家、省级政策支持及项目评选中优先推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八、健全数字人才评价机制

落实数字技术人才职称政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规定组建数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充分激发数字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支持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数字技术人才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推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与职称评定衔接,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中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落实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数字技能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或考试,数字技术人才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荐我市高技能人才申报齐鲁首席技师,数字领域技能人才占比不低于2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完善数字人才薪酬激励

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数字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的薪酬激励方式,所需经费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事业单位数字领域科研人员从参与的科研项目中获得人员绩效支出、按规定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作为调控基数。用好国家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国有企业高层次数字人才薪酬计入工资总额,可按规定给予一定工资总额支持。国有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关键核心数字技术人才,可不限于岗位薪酬框架,实行“一人一策”的协议开放薪酬。探索发布企业数字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推动企业落实数字经济从业人员薪酬分配指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对符合条件的数字领域企业按规定落实科技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保障数字人才培育投入

加强数字领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鼓励数字领域青年科技人才积极申报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数字领域人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鼓励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数字人才培养培训投入力度。将符合本地需求的数字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引导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按需选择培训项目,符合条件的数字人才可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畅通数字人才流动渠道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数字科研人才,通过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置创新岗位和流动性岗位,引进海内外、企业等高层次数字人才从事科技创新。对企业、高校均急需的数字人才,可由高校招聘,与企业共引共育共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优化数字人才服务

大力弘扬和培育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数字人才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国情省情研修、专家休假疗养等范围,加强对高层次数字人才的政治引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市总工会)探索建设全市数字人才库,组建数字人才培育合作联盟,在数字人才培育、服务、保障等方面整合资源、共同发力,构建数字人才培育“一体化”工作格局。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数字人才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提供交通出行、医疗保健等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