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品质提升和消费潜力释放,依据《陕西省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及《西安市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与企业条件
在高陵区开展经营活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二、申领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条件
(一)18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在西安市高陵区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二)购车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如200万元补贴提前申请发放完毕,则活动结束。
(三)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三、发放金额与标准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发放一次性补贴,总额度20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具体标准为:
(一)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500元;
(二)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2500元;
(三)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3500元。
(四)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4500元。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四、申报时间
(一)补贴申领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4月30日,如200万元补贴提前申请完毕,活动结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二) 补贴发放到账时间:按照系统受理、初审、西安市高陵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复审的流程,对申领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将补贴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五、申领方式
(一)申领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高陵区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购车人身份证;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
4.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
5.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二)消费者可进入原申领入口,在“我的申请”处查看申领进度。
六、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信息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且申领人“云闪付APP”账号须与银行账户预留手机号一致。
(二)申领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兑现。
(三)申领人应关注“补贴平台”信息提示,及时查看补贴剩余额度;同时,加强与汽车销售企业对接,确认提车并开具购车发票、上牌时间,避免因额度用完或开票、上牌、申报逾期无法享受补贴。
(四)申领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五)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