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科〔2024〕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等要求,以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供给高端化、结构合理化、发展绿色化、产业数字化、体系安全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