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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及浮空器

  • 申请号:CN201620894173.7 申请公布号: CN205952330U
  • 申请日: 2016-08-16 申请公布日: 2017-02-15
  • 申请(专利权)人: 专利代理机构: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分类号:B64D47/00

专利介绍

本实用新型涉及飞行器负载结构的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及浮空器。该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包括第一蒙皮、第二蒙皮和第三蒙皮,第三蒙皮铺设于囊体表面上并与其固定连接,第一蒙皮与第三蒙皮固定连接,第二蒙皮与第一蒙皮可拆卸连接,且第一蒙皮、第二蒙皮和第三蒙皮围合形成用于负载硬式设备的腔体。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及浮空器,通过第一蒙皮、第二蒙皮和第三蒙皮围合形成用于负载硬式设备的腔体,如此,实现了硬式设备的负载,同时,通过铺设于囊体表面上的第三蒙皮,隔绝了硬式设备与浮空器囊体表面的接触及摩擦,即避免了硬式设备与浮空器囊体表面直接接触,有效地保证了浮空器囊体的强度和气密性。
1.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安装于囊体表面以负载硬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包括第一蒙皮、第二蒙皮和第三蒙皮,所述第三蒙皮铺设于所述囊体表面上并与其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蒙皮与所述第三蒙皮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蒙皮与所述第一蒙皮可拆卸连接,且所述第一蒙皮、所述第二蒙皮和所述第三蒙皮围合形成用于负载所述硬式设备的腔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蒙皮包括第一围合部以及一体设置于所述第一围合部边缘的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第一围合部的交界处具有第一弯折线;所述第一围合部包括用于形成所述腔体的顶面的顶面形成部,连接于所述顶面形成部相对两侧的分别用于形成所述腔体的前侧面和后侧面的前侧形成部和后侧形成部,以及连接于所述顶面形成部的一侧并与所述前侧形成部和所述后侧形成部均相邻的左侧形成部,所述左侧形成部的相对两侧连接有分别与所述前侧形成部和所述后侧形成部相邻的定形连接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蒙皮包括第二围合部,一体连接于所述第二围合部的其中一边的第二连接部,以及一体连接于所述第二围合部的另外三边的可拆卸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部和所述可拆卸连接部与所述第二围合部的交界处具有用于辅助连接的第二弯折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蒙皮包括第三围合部以及一体设置于所述第三围合部边缘的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与所述第三围合部的交界处具有连接辅助线。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围合部与所述第二围合部以及所述第三围合部围合形成所述腔体。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与所述第三连接部缝合形成固定连接。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蒙皮与所述囊体胶合及缝合形成固定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囊体内部胶接有密封条,所述密封条密封所述囊体与所述第三蒙皮的连接处。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与所述第一围合部外侧边可拆卸连接的方式为扣合连接或通过粘扣带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呈长方体状。
11.浮空器,包括囊体及设置于囊体表面的如权利要求1至10任一项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飞行器负载结构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及浮空器。
背景技术
浮空器如飞艇表面经常需要放置一些硬式设备,例如火工品等。一般来说,现有飞艇的囊体表面放置硬式设备的方法,都是在囊体表面加设备的安装底座,安装底座多为金属法兰。这种方法的缺点在于,金属硬结构与囊体表面长期存在接触摩擦,容易损伤囊皮,从而导致囊体强度下降、气密性无法得到保证。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及浮空器,避免了硬式设备与囊体表面直接接触,保证了囊体的强度和气密性。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安装于囊体表面以负载硬式设备,所述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包括第一蒙皮、第二蒙皮和第三蒙皮,所述第三蒙皮铺设于所述囊体表面上并与其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蒙皮与所述第三蒙皮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蒙皮与所述第一蒙皮可拆卸连接,且所述第一蒙皮、所述第二蒙皮和所述第三蒙皮围合形成用于负载所述硬式设备的腔体。优选地,所述第一蒙皮包括第一围合部以及一体设置于所述第一围合部边缘的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第一围合部的交界处具有第一弯折线;所述第一围合部包括用于形成所述腔体的顶面的顶面形成部,连接于所述顶面形成部相对两侧的分别用于形成所述腔体的前侧面和后侧面的前侧形成部和后侧形成部,以及连接于所述顶面形成部的一侧并与所述前侧形成部和所述后侧形成部均相邻的左侧形成部,所述左侧形成部的相对两侧连接有分别与所述前侧形成部和所述后侧形成部相邻的定形连接部。优选地,所述第二蒙皮包括第二围合部,一体连接于所述第二围合部的其中一边的第二连接部,以及一体连接于所述第二围合部的另外三边的可拆卸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部和所述可拆卸连接部与所述第二围合部的交界处具有用于辅助连接的第二弯折线。优选地,所述第三蒙皮包括第三围合部以及一体设置于所述第三围合部边缘的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与所述第三围合部的交界处具有连接辅助线。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围合部与所述第二围合部以及所述第三围合部围合形成所述腔体。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与所述第三连接部缝合形成固定连接。优选地,所述第三蒙皮与所述囊体胶合及缝合形成固定连接。进一步地,所述囊体内部胶接有密封条,所述密封条密封所述囊体与所述第三蒙皮的连接处。优选地,所述第二连接部与所述第一围合部外侧边可拆卸连接的方式为扣合连接或通过粘扣带连接。优选地,所述腔体呈长方体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浮空器,包括囊体及设置于囊体表面的如上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基于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及浮空器,通过第一蒙皮、第二蒙皮和第三蒙皮围合形成用于负载硬式设备的腔体,如此,实现了硬式设备的负载,同时,通过铺设于囊体表面上的第三蒙皮,隔绝了硬式设备与浮空器囊体表面的接触及摩擦,即避免了硬式设备与浮空器囊体表面的直接接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浮空器囊体的稳定性和气密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第一蒙皮在展开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第二蒙皮在展开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第三蒙皮在展开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用语,仅是互为相对概念或是以产品的正常使用状态为参考的,而不应该认为是具有限制性的。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现进行详细的描述。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其适用于飞艇以及其他轻于空气的飞行器。此处,以飞艇为例进行说明。本实施例中,该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安装于飞艇的囊体表面并用于负载硬式设备,这里,硬式设备为火工品等等。具体地,该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可包括第一蒙皮1、第二蒙皮2和第三蒙皮3,其中,第三蒙皮3铺设在囊体(附图中未画出)的表面上并与其固定连接,同时,第一蒙皮1与第三蒙皮3固定连接,第二蒙皮2与第一蒙皮1可拆卸连接,且第一蒙皮1、第二蒙皮2和第三蒙皮3围合形成有腔体,该腔体容置用于负载硬式设备(附图中未画出)。在本实施例中,该腔体优选为长方体状,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该腔体还可以为其他形状。此处,参照图1,第三蒙皮3平铺在囊体表面上以作为长方体状腔体的底面,同时,第一蒙皮1弯折形成为长方体状腔体的顶面和相对的两个侧面(即腔体的前、后两个侧面)以及一个端面(即腔体的左侧面),并将其两个侧面和一个端面的底边连接在第三蒙皮3的表面上,另外,第二蒙皮2弯折形成为长方体状腔体的另一个端面(即腔体的右侧面),并将该第二蒙皮2边缘与第一蒙皮1可拆卸连接,如此,进行围合时,将第三蒙皮3作为长方体状腔体的底面,并将第一蒙皮1作为长方体状腔体的顶面、前侧面和后侧面及左侧面,且将第二蒙皮2作为长方体状腔体的右侧面,然后进行缝合连接,这样,第一蒙皮1、第二蒙皮2和第三蒙皮3围合形成了长方体状的腔体。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通过其第一蒙皮1、第二蒙皮2和第三蒙皮3围合形成用于容置负载硬式设备的腔体,如此,实现了硬式设备的负载,同时,通过铺设于囊体表面上的第三蒙皮3,隔绝了硬式设备与囊体表面的接触及摩擦,即避免了硬式设备与囊体表面的直接接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囊体的强度和气密性,维护了囊体的稳定性。这里,对飞艇而言,可以根据其表面所需负载硬式设备的大小选择负载箱结构的规格,这样能有效地保证物品附着的稳定性,同时对飞艇表面囊皮也能起到保护作用。进一步地,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参照图1和图2,上述第一蒙皮1可包括第一围合部11和第一连接部12,第一连接部12一体设置于第一围合部11的边缘,此处,第一围合部11和第一连接部12为一整张蒙皮剪裁而成。这里,第一连接部12与第一围合部11的交界处具有用于辅助连接的第一弯折线13。在进行围合形成腔体时,将第一围合部11弯折并作为长方体状腔体的顶面、前侧面和后侧面及左侧面,并将第一围合部11边缘的第一连接部12沿第一弯折线13弯折,具体如下:如图2所示,第一围合部11包括用于形成顶面的顶面形成部11a、连接于顶面形成部11a相对两侧的分别用于形成前侧面和后侧面的前侧形成部11b和后侧形成部11c、连接于顶面形成部11a的一侧并与前侧形成部11b和后侧形成部11c均相邻的左侧形成部11d,顶面形成部11a、前侧形成部11b、后侧形成部11c及左侧形成部11d各部分通过虚线隔开,此处,各部分相邻的虚线为弯折线;沿弯折线向同一方向将前侧形成部11b、后侧形成部11c及左侧形成部11d分别弯折90度,则分别形成负载箱结构的顶面、前侧面、后侧面及左侧面。另外,第一蒙皮1还包括连接于前侧形成部11b、后侧形成部11c及左侧形成部11d边缘的第一连接部12及连接于左侧形成部11d的相对两侧并分别与前侧形成部11b和后侧形成部11c相邻的定形连接部12a,如图2所示,两个定形连接部12a分别与前侧形成部11b和后侧形成部11c之间是相互分离的,即定型连接部12a可以沿与左侧形成部11d之间的虚线即弯折线进行弯折。进行缝合连接时,将三个第一连接部12沿图2中的其边缘的虚线及弯折线弯折90度并贴合于上述第三蒙皮3表面后缝合连接,同时,将两个定型连接部12a弯折并分别与前侧形成部11b和后侧形成部11c贴合后进行缝合。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在本实用新型其他实施例中,上述第一蒙皮1还可为其他的结构形式,此处不作唯一限定。进一步地,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参照图1和图3,上述第二蒙皮2可包括长方形的第二围合部21、连接于第二围合部21的其中一个边的第二连接部22、及连接于第二围合部21的另外三个边的可拆卸连接部22a,第二连接部22和三个可折卸连接部22a一体设置于第二围合部21的边缘,此处,第二围合部21和第二连接部22为一整张蒙皮剪裁而成。这里,第二连接部22和可拆卸连接部22a与第二围合部21的交界处具有用于辅助连接的第二弯折线23。在进行围合形成腔体时,将第二围合部21作为长方体状腔体的右侧面,并将第二连接部22沿其边缘第二弯折线23弯折;进行缝合连接时,将第二连接部22与第三蒙皮3缝合连接,并将三个可拆卸连接部22a分别与第一围合部11的顶面、前侧面和后侧面可拆卸连接,此处,可拆卸连接可以为扣合连接或通过粘扣带连接。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在本实用新型其他实施例中,上述第二蒙皮2还可为其他的结构形式,此处不作唯一限定。进一步地,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参照图1和图4,上述第三蒙皮3可包括第三围合部31和第三连接部32,第三连接部32一体设置于第三围合部31的边缘,此处,第三围合部31和第三连接部32为一整张蒙皮剪裁而成。这里,第三连接部32与第三围合部31的交界处具有用于辅助连接的连接辅助线33。当围合形成腔体并进行缝合连接时,将上述第一蒙皮1的第一连接部12和第二蒙皮2的第二连接部22与对应位置的第三连接部32缝合形成连接。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在本实用新型其他实施例中,上述第三蒙皮3还可为其他的结构形式,此处不作唯一限定。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一围合部11、第二围合部21及第三围合部31围合形成上述腔体。具体地,上述第三蒙皮3铺设在囊体表面上并与囊体胶合及缝合形成固定连接,同时,在囊体内部胶接有密封条(附图中未画出),该密封条密封囊体与第三蒙皮3的连接处,如此,保证了整个囊体的气密性。如此,该负载箱结构通过底层的第三蒙皮3与囊体表面连接,连接采用胶合及缝合的方法保证了箱结构能稳固地附着在囊体表面,同时在囊体内部胶接密封条而保证了飞艇的气密性。由于第三蒙皮3的存在,隔绝了硬质设备与囊体的接触及摩擦,有效地维护了囊体的稳定性和气密性。另外,上述第一蒙皮1的第一连接部12贴靠于上述第三蒙皮3的第三连接部32上,并通过胶合连接形成固定连接,如此,保证了箱结构的稳定性。同时,上述第二蒙皮2的可拆卸连接部22a与第一蒙皮1的第一围合部11外侧边可拆卸地连接形成一个活动门阀,保证了物品进出的方便性。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在本实用新型其他实施例中,上述第一蒙皮1、第二蒙皮2和第三蒙皮3之间还可通过其他方式固定连接,此处不作唯一限定。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浮空器,包括囊体及设置于囊体表面的如上述实施例所述的囊体表面负载箱结构。本实施例中,浮空器可以为系留浮空器如系留飞艇,或非系留浮空器如平流层飞艇、平流层气球等。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替换和改进等等,这些修改、替换和改进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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